泰州海陵法院大力推行巡回审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张向阳 蒋俊峰 发布时间:2009-03-24 浏览次数:398
本网泰州讯:近日,泰州海陵法院在九龙镇举行巡回审理点揭牌仪式,并为其他九个巡回审理点集中授牌。从此,该区的所有乡镇、街道调处中心正式成为法院的“巡回审理点”。这是该院努力做好“三服务”、“三保”工作,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大调解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又一重要举措。
2008年,海陵法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巡回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过充分调研,该院决定扩大巡回审理的范围,使巡回审理点覆盖全区所有的乡镇、街道,并计划在市、区两级社保部门和市开发区设立巡回审理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该院通过以下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巡回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巡回审理实效。该院成立巡回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巡回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并出台《关于推进巡回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大调解的实施意见》,将巡回审理工作作为法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巡回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健全巡回审理网络。虽然该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十分突出,设立巡回审理点在一定程度上会使这种矛盾进一步加剧。但该院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在各个巡回审理点定人员、定职责,使每个巡回审理点都有专人负责,全面推进各个乡镇、街道的巡回审理和诉调对接工作,努力营造大调解氛围。
三、加强学习,促进交流,提高案件处理质量。该院将通过巡回审理点加强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共同探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与司法行政部门、基层民调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方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民情动向,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进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处理质量,达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效果。
四、主动服务,强化调解,维护市区稳定和谐。巡回审理点将做好服务工作,对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上门调解,服务到家。并多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照顾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合理确定调解时间。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发扬优良审判作风,做好诉讼引导、释法答疑工作。加强调解,坚持抓源头、抓苗头,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将案件处理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想方设法减少诉讼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