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背景:何玉南,52岁,1994年转业至宜兴法院,任和桥法庭执行员。曾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无锡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等荣誉。

执行员何玉南自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就一直在和桥法庭工作,凭着一颗执著的心,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五年,为执行工作洒下了无数的汗水,付出了无数的艰辛。他的实际执结率一直保持在85%左右,他执结的案件当事人满意度高。去年他执结各类案件160件,执结标的额达600万。多年来,他以一个老执行法官的满腔热忱,塑造了“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多年的顽疾,何玉南又是如何化解的呢?十五来的执行工作经历早已有了他自己的一番理解与体会。

执行心得之一:“执行工作是一个社会化系统工程,单靠法院唱‘独角戏’是不行的,要善借社会各方面的合力。”

 20061月,尹某与万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万某返回尹某人民币20万元。判决后,万某并没有履行义务。尹某只得申请执行,通过扣划万某的帐户、数次找到万某本人,执行到位现金16万元。此后,因房屋拆迁等原因,万某改变了住址,执行人员多方努力都找不到万某,案件暂时中止执行。在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这个案子再次提上了日程,当何玉南打听到万某目前居住的大致方位后,他想就自己个人一趟趟找可能事倍功半,于是他让周边社区居委的同志协助寻找。果真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久前万某的形踪终于有了眉目。当他敲开万某家门时,万某惊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房子都搬好几年了被执行员还能找到。万某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立即付清了所欠的款项。

执行心得之二:“做执行工作不但要有智慧,还要有耐心。”

徐甲因与徐乙的借贷纠纷于2006年将徐乙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徐乙归还徐甲借款人民币40000元。徐乙在支付了10000元后就不见了踪影,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找人,都被其家属告知徐乙去新疆工作了,联系不到人,案件又陷入了僵局。何玉南并没有因此将案子打入“冷库”,他时常会在路过徐乙家门前时,多看上几眼,多留几个神。今年32日是星期一,这天早上下着瓢泼大雨,他上班的途中经过徐乙家门前时又特意多望了几眼,正巧徐乙的母亲在门口,何玉南向她问了一下儿子在家么,老太太马上就回话了:在家呢,昨天夜里刚回来。何玉南一听急忙赶到法庭喊上书记员,两人冒着大雨开着车子来到了徐乙家,当正在被窝中熟睡的徐乙被喊出来时惊讶不已:自己可是半夜偷偷跑回来的,怎么就被发现了呢?被带到法庭后,从上午到下午,何玉南开始说道理、讲政策,整整做了六七个小时的“攻心”工作,最终徐乙心服口服地履行了义务。

执行心得之三:“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一旦得到线索,就得立即赶赴执行现场,节假日是执行的好时机。”

节假日很少全天候休息,春节前何玉南更是比别人都要忙,每年都要执行到大年三十上午。因家就住在法庭附近,他时常节假日都到办公室看卷宗,熟悉案情,确定方位。等一上班,就带上书记员按方向拿上十几个卷宗立即出发。被执行人不在家的,就在门上贴上传票;在家的,立即请到法庭。平时电话联系总说“上班忙”的被执行人,就在休息天被他“请”到法庭来。多少个休息日、多少个白天,多少个黑夜,他接了电话就奔向执行现场,他已习惯了,他说早结早了心事,不结一直在心上挂着,如果多跑几趟能结案他保证不言一个苦字,他笑言:“每年鞋子都要比别人多穿破几双啊!”

何玉南是个认真的人,和他一起工作,不用担心记性不好,他的工作台上有个小本子,上面都记着详细的日程安排。我们得知今年2月份他就执结了47件案件,翻了一下那个小本子,果然上面记得满满的。

采访结束前,何玉南告诉我们现在每天坚持锻炼身体,有好的身体才能干好执行工作,离退休还有几年,他要认认真真执行好每一个案件,直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