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基层法庭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0%
作者:佟管 发布时间:2009-03-23 浏览次数:517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注重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尤其注重法庭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在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三人民法庭不惧压力,快捷高效地化解民事纠纷,调撤率达91%,自动履行率为80%,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一是审理程序简便化。三人民法庭进一步完善民事速裁机制,根据案件争议小、标的小、案情简单的特点,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速裁方式解决纠纷,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人民调解优先化。法庭注重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借助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知民风民情的优势作用和基层工作经验,使案件顺利调结。
三是法律术语通俗化。案件审理过程,法官在不违背法律本意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积极引导,法律释明,便于案件迅速调解结案和自动履行。
四是督促程序一体化。为提高自动履行率,彻底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扩大,对部分当庭未能履行的案件进行案后跟踪调解督促,进一步钝化矛盾,促成自动履行。
五是信息畅通成就化。基层法庭利用审执人员同场所办公的优势,及时了解案情及当事人财产信息,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