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两天先予执行两起涉企纠纷案件
作者:徐明成 傅德洋 发布时间:2009-03-23 浏览次数:444
本网淮安讯: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淮阴区法院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运用司法手段,竭力保障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投资环境。3月19、20日,该院依法先予执行了两起涉企纠纷案件。
某模具公司和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均系招商引资企业。今年2月某模具公司于其合作加工方因加工费用发生争议履行合同终止,模具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合作加工方归还模具,为防止对方转移、毁损模具,同时向申请法院采取先予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取得了所有合法手续后,在铺设厂区道路施工工程中,由于陈某所有的三根电线杆及电线杆上架设的变压器正值施工的路面上,使施工无法进行。且多次协商无果。影响了其建设工程的工期及投产时间。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向淮阴区法院起诉陈某排除妨碍纠纷,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了担保。
3月19、20日两天,该院依据裁定书,先后组织20余名干警,对两案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避免了因工程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