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判息诉工作,日前如皋法院完善出台了《院长接访制度》。该制度共11条,详细规定了院长接访时间、地点、程序及善后处理等事项。这是如皋法院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深入开展“促进案结事了,实现争先进位”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制度规定,实行带班院领导接访制度。每周三上午为院长接访时间,由带班院领导带领一名审委会委员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信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简单信访问题当场予以解决,需核实转办的限期督办,并规范接处记录、交办督办、办结回复、反馈报告、定期回访的工作流程,做到“一条龙”处结。

该制度要求,院领导接访案件实行首办负责制,由首次接访的院领导负责督促承办部门落实对案件的最终处理意见并答复来访人,并做好来访人的相关工作。

该制度明确,院领导接访案件实行扎口管理。对院领导接访交办事宜,相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审查处理,及时向交办院长反馈并向立案庭反馈处理意见,并把督办处结情况纳入全院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