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积极应对和防范金融危机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镇江中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十八条措施》,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条措施涵盖了六个方面:一是积极开展与企业挂钩联系活动。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分别确定一批联系点,深入企业调研,加强法制宣传和相关法律培训,重点给予法律指导,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提高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方便企业诉讼司法举措。通过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加强诉讼指导,缓减免困难企业诉讼费用等措施,切实为涉诉企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三是慎用善用财产保全措施。做到“变思路”、“留出路”、“给活路”,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妥善处理企业涉诉纠纷,强化调解优先原则,积极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妥善处置企业破产案件,积极为企业营造适度宽松的司法环境。五是灵活掌握涉企案件执行方法,尽量采用“放水养鱼”、“分期履行”、“债权转股权”等“柔性”执行方式,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帮助有发展潜力而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六是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主动向党政有关部门提出参考建议,为党委政府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及时向相关企业发送降低经营风险和抵御金融危机的司法建议,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