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采取六项措施全力做好“三服务”工作
作者:郑兴 发布时间:2009-03-20 浏览次数:660
本网泰州讯 今年以来,泰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保稳定、保发展、保增长”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服务企业、服务投资者、服务项目”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发展的实效,确保把“三服务”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统一和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年初,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委和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法院“三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思想教育,促使干警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提高积极参与“三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与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院领导与2-3家市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了定点挂钩联系,并由张培成院长带队组织班子成员对春兰集团、林海集团等联系企业普遍进行了走访座谈,认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势和涉法需求,指导企业解决了经济合同、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涉外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实务问题,并对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是开展“百名法官服务百企”活动。组织刑事、民商和行政审判的资深法官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制定解决纠纷方案等形式,帮助企业解决订立购销合同、管理劳动关系、防范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等企业常见法律实务难点热点问题,通报涉企案件审理的新信息、新政策,最大限度地为企业降解经营风险。同时,开办经济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指导企业依法经营,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劳动生产关系的稳定和谐。
四是建立大案、要案报告制度。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大要案报告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法院建立起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对于涉及企业的重大案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新动向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逐级向上级党委和法院报告,并做好成因分析,提出司法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五是快立、快审、快执涉企纠纷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在审理环节,明确专人负责立案调解、文书送达、庭前准备、案外协调等工作,进一步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确保一般案件结案不超过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结案不超过两个月。
六是慎用强制措施做好涉企案件执行工作。对涉及企业债权的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执行政策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债权的实现;对涉及企业债务的执行案件,则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积极采取转让无形资产、“放水养鱼”等更加灵活的执行方式,盘活企业资产,重组生产要素,提升执行工作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促使被执行企业重获生机,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