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四个结合促进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作者:单春华 发布时间:2009-03-20 浏览次数:541
本网盐城讯 响水法院为切实搞好全省法院开展的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加大对全院干警教育内容的覆盖面,从多方位、多层次实现教育内容和教育效果的有机结合,营造了一个有利于法官廉洁司法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是把警示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官的科学发展观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法官队伍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法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使法官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把警示教育活动与社会公德教育结合起来。推进廉政司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社会公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易于参与、喜闻乐见的廉政司法活动。通过随案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公布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和“司法为民热线”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法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增强社会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把警示教育活动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法官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职业道德的要求融入到法院开展的争先创优、做人民满意的法官等活动之中。专题播放了“法官司法礼仪”录像片,促进法官的文明礼貌、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切实了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是把警示教育活动与廉政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干警的廉政制度意识,增强贯彻廉政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司法活动和社会生活中,贯穿廉政文化教育主线,通过组织法官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阅读廉政书报、与法官配偶签订助廉承诺书、撰写廉政论文等形式,巩固法官终身廉洁的品德基础,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