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  致力化解世界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力保障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常熟法院针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出台了《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实施意见》,从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第一要务保增长、落实司法为民,践行第一宗旨保民生、创建和谐平安,履行第一责任保稳定、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三保”促成效四大方面入手,明确重点、强化机制,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依法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日前,常熟市委书记王翔对常熟法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实施意见》作出批示:“面对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市法院积极主动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各项举措,值得肯定,希市法院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随后常熟市政府惠建林市长批示:“市法院所提实施意见,联系当前宏观形势,紧密结合常熟实际,目标明、措施实、效果好、成效大,希相关部门积极借鉴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