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  为最大限度提升审判效率,达到审判工作的“质效双赢”,东台法院实行“三个一”催结案件,确保全院无超审限案件和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

办一份日报。审管办安排专人每天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制作催结案件清单,形成《临近审限案件催结日报》,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上向全院干警发布,让所有干警都有所警觉,互相提醒,形成全员管理的氛围;

打一通电话。催结通报发出后,审管办打电话给临近审限案件的部门负责人,专题向负责人发出催结提醒,要求部门负责人立即部署结案措施,落实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庭(局)长的管理职能;

发一个短信。为达到同步催结的快速效果,审管办同时向所有临近审限案件的承办人发短信,告知承办人其所承办的已临近审限案件的具体案号、所剩余天数,要求承办人尽早制定结案方案,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既快又好的审执结,培养干警自觉管理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