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  为提高审判调撤率,促进社会和谐,大套人民法庭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性化调解“新四法”,努力追求民事审判效果最优化。今年来,审结90件案,扣除缺席裁判不可调因素外,86%的案件实现调解结案,实现无投诉、无上访的理想效果。

一是价值比较晓利害。针对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不同心理及由此表现出的相反诉求,该庭积极运用价值比较法,晓以利害,分析得失,让当事人在利益面前作出判断和取舍,最终实现各自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和解效果。对于权利人的权利,通过实现成本、可能风险分析,鼓励权利人牺牲微利及时实现权利。对义务人(责任人)则通过损失扩大、责任加大说理,动员义务人想方设法主动兑现义务。为了充分利用价值比较法,该庭加强审判质量建设,要求法官准确认定事实,正确分清责任,充分辩法析理,给当事人足以信任的判断基础。

二是换位思考增共识。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大都为财产而争,立场上是对立的,往往只看自己的理由,不能理解对方的意见,体现出一种竞技与对抗状态。为了减弱和消除对抗性,大套法庭实行换位思考调解法,教育当事人站到对方立场上去思考判断问题,发现自己的不足,认识对方的理由,从而求得相互间的理解与包容。比如在简单的民间借款合同纠纷中,债权人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理直气壮地否定对方,债务人大都无言以对,在无偿还能力情况下,只能听由法庭判决。换位思考,让债权人理解债人的苦衷,能在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负担上作出让步,最终实现调解结案的和谐诉讼效果。

三是精神利益导和谐。大套法庭充分利用精神利益的引导劝解功能,把精神利益价值分析运用到调解工作上来。在与当事人的对话中充分肯定精神利益对于个人生活质量意义,引导当事人思考人生活为什么,物质利益为什么服务,将当事人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精神愉快是幸福重内容的高度,让当事人认识到,处于矛盾纠纷中承受精神痛苦不值得,为了物质利益而使自己处于等待、焦虑甚至恐惧中是因小失大。精神利益价值与意义的分析与交流使许多当事人选择握手言和。

四是真情服务求理解。大套法庭全力建设亲民为民的服务态度、务实高效的审判作风,用真诚服务争取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信任与理解,进而支持法官的调解工作。在送达时,充分表达自己的服务态度,告诉当事人法官审判是在帮助他们解决已经产生的矛盾,是一种服务,不是在用权。在调解工作中,合理释明法官调解的目的和意义,不厌其烦地进行辩法析理,答疑解惑,面对误解不生气,耳听责难不言悔,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调解是在帮他们减少损失,消除对抗,从而信任理解调解工作。顾某与嵇某为房屋租赁势不两立,拒绝调解,法官经过六次耐心细致说服劝解工作,终将一件判决案件改成双方握手言和继续合作的调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