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  近日,镇江润州法院刑庭审结了一起为垄断生鸡供货生意而雇人砸车伤人的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处雇凶伤人的“农夫烤鱼”老板陈爱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他两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爱平、张玉川、谢建春为本市“万方”、“旅游”超市供应生鸡生意一事与被害人赵贤芳产生矛盾,三被告经预谋,由陈爱平出面找马士忠(已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该院判刑)欲“教训”赵贤芳。2007530日凌晨2时许,经马士忠安排,周年驹、康剑鸣分别带领朱星星、陈学连、张海波、吴燕飞(均已判刑)等人,携带自来水管和三角刀等凶器,乘坐两辆出租车跟踪赵贤芳的两辆货车到位于本市“瑞泰”新城的“万方”超市、三茅宫“旅游”超市门口,将被害人赵贤芳、张铭、季言军三人打伤,其中致赵贤芳、张铭二人轻微伤,又将两辆货车玻璃砸破、车胎戳破,车损共计价值7300元。在此过程中陈爱平驾驶汽车带领张玉川、谢建春等人跟踪赵贤芳的货车,并电话指挥康剑鸣、周年驹,在确认货车被砸后离开。事后被告人张玉川、谢建春每人给陈爱平1500元,陈爱平从中支付给马士忠“出场费”2500元,并给康剑鸣、周年驹每人300元。

考虑到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该院对三名被告人从轻作出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