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阊法院走访企业听呼声 服务企业促发展
作者:章燕飞 发布时间:2009-03-19 浏览次数:536
本网苏州讯 为积极贯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3月17日,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分管院长周筱法与民二庭同志走访了辖区内纳税大户苏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迅达电梯等重点企业,向企业介绍了我院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举措,听取了企业关于近阶段经营状况和遇到的困难介绍,向企业详细询问了有无裁减员工和停产歇业、有无拖欠工资、有无债务纠纷等情况存在,并作了详细记录,同时为企业送去了司法建议、服务企业联系卡、致企业公开信等书面材料。
在走访中,周院长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介绍后,向企业表示了金阊法院在保障辖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详细介绍了我院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变化带来负面影响过程中采取的积极举措。周院长表示:首先,金阊法院领导对保障经济发展非常重视,在第一时间里成立了“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带头担任组长。其次,为将服务企业措施真正落在实处,在实现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讲求高效调解、判决,及时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慎重采取财产保全和冻结、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通过“放水养鱼”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帮助企业度过暂时的危机。再者,走访活动快速及时,坚决杜绝走访形式化、过场化。为此,我院对近几年来涉企案件进行了研判,深入分析了普遍的诉讼成因,研究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生产经营,产品交付等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法律纰漏,结合调研结果,制作了金阊法院司法建议书、致企业公开信、服务企业联系卡等材料,切实为企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记录备案,分析采纳意见并及时反馈对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周院长建议:企业要在较为复杂、困难的经济形势下保持健康、平稳增长的态势须从“软实力”、“硬环境”两方面来努力。作为企业要提高自身实力,首先要坚定应对危机的信念,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从源头上降低诉讼风险,保持经济效益平稳较快增长。其次,要严把合同签订关,降低和规避因合同条款不明晰带来的诉讼风险。硬环境是指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作为法院将竭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过硬的司法环境。应企业需要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开展法律讲座、定期走访企业。对涉企纠纷,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办案原则保障和实现企业合法权益最大化,与企业共度时艰,共谋发展。
受访企业对金阊法院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认为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金阊法院的一系列保障、服务企业发展举措尤为及时、到位。真正想到了企业的难处,找到了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对企业的司法建议中肯实用。受访企业对法院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建议及时给予了详尽的书面答复,并一致表示希望金阊法院能经常为员工开展法律讲座,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继续为企业提供司法建议。并表示企业将会积极开拓新的发展道路,确保经营状况稳定、劳资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