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衣”警察
作者:龚剑宣 发布时间:2009-03-19 浏览次数:2166
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年警龄的警察,石伟辉每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都会以他特有的职业习惯仔细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此时,石伟辉的职业习惯又一次苏醒了,他环视了一圈庄严的法庭,正中的审判席上端坐着三位法官,左边的公诉席上是一名女检察官,右边的辩护席上是自己寄予厚望的两名律师,自己身旁是两名威严的法警,身后的旁听席上空无一人(他知道,这样的案件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如果把自己的那身警服再还给自己,今天真是公、检、法都齐了,以往自己也常和法官、检察官聚到一起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和统一打击不同时期重点刑事犯罪的尺度问题;然而,今天自己却显然已站到了与“战友”们相对立的位置,望望眼前的审判台,再看看自己身上灰底带杠的“新制服”(囚服),石伟辉那双原本隐藏着职业锐性的眼睛顿时黯淡了下来……
“狼蛇”之议
“玉羽洁,我是石伟辉,我现在水晶宫娱乐城陪几个重要的客户,你现在过来一下,发挥一下特长,陪他们唱唱歌,公司那边我已经打过招呼了,你快点来吧!”。为了打这个电话,喝了点酒,没选择回家却选择了住宾馆的石伟辉,昨夜11点多还特意打了合伙人的电话,要了玉的号码。
石伟辉在这个县城里也算是个有点来头的人了,特殊的警察身份,加上豪爽的性格、精明的为人,并且与朋友合伙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所以在这一方土地,石伟辉的名字还是能顶帐的。挂了电话不到十分钟,石伟辉就接到了玉羽洁的电话,说自己已到了娱乐城,不知道石总在那个房间。听到玉羽洁的声影靠得这么近,石伟辉的心里一阵狂喜,他赶紧开门又看了一下自己的房间号说“客人没兴致唱歌了,我们现在隔壁的绿洲宾馆313房间,你正好陪我们打打牌吧”。
敲开绿洲宾馆313房间的门,玉羽洁却惊诧地发现,房间里并没有其他人,穿着一身整齐警服、携着一身浓重酒气的石伟辉在自己惊诧的眼神中迅速掩上了门,并有力地反琐上了……
若干分钟后,玉羽洁终于夺门而出,绿洲宾馆总台的几位服务员都看到了这个女孩满脸的委屈、悲愤,听到了她强抑不住的哽咽和抽泣。
半个小时后,当玉羽洁的男朋友小龙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带小洁到医院做了相关检查和处理,并以不容商量的口吻对小洁说:“报案”。
事发不久,这一事件就以爆炸新闻的当量在县城里碎裂开了,几乎是每一张会说话的嘴都在谈论、讨论、甚至争执这件事。更多的人惊叹道:真想不到石伟辉竟然是一条披着人皮的“狼”,那身警服被他穿作贱了。但也有一些的人说:莫不是玉羽洁那个的小女子是个披着画皮的“美女蛇”,她在老石的手下做事,遇到了不如意的事就出此下招污赖人”。之所以会有不同的声音,是因为案情并不如大家推测的那么简单?D?D案发、报案、立案侦查同步进行:石伟辉涉嫌强奸(未遂),然而直接证据缺乏,受害人在受害现场没有呼救,而石伟辉的态度更不容置疑,言之凿凿地说自己虽然在宾馆和玉羽洁独处了若干分钟,然而只是谈工作,自己从始到终着装整齐,绝对没有象对方说的那样脱去了制式外衣。
黑白是非
在绿洲宾馆313房间,石伟辉与玉羽洁独处的若干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场没有第三者,而双方各执一词,石伟辉说自己清白的:那天,他是受合伙人的委托找玉羽洁谈工作问题;他在玉羽洁进入旅馆房间后,警服始终穿着齐整;玉羽洁的臂伤是其自己在卫生间跌倒所致;玉羽洁及其男友小龙和自己都有矛盾,属诬陷行为;他根本没有实施强奸行为。
玉羽洁说,那段时间是不堪回首的,如果不是为了指证罪恶,她宁愿那段时间对于自己是一个永远都回忆不起来的空白:那天早晨,玉刚到班上,公司负责人石打来电话,让她到水晶宫娱乐城陪客户唱歌。她到水晶宫娱乐城门口用手机与石联系,石又说不在水晶宫娱乐城,让她到绿洲宾馆313房间陪客人打牌。玉敲门,石开门,玉进门后石立即将门反锁,并把玉抱起来。玉立即警告石放尊重点,否则后果自负。石说只要能得到你什么都不后悔。石从后面将玉推趴在里床上,并将玉的两只手拉一起扭到背后,接着用右手解下玉 的胸罩,忘情地亲她的脸、颈、胸,因玉的手臂被扭痛哭出声来,石遂放手。玉起身冲向门,石提前冲过去用身体挡住,玉情急之下躲进了卫生间并反琐上了门,20分钟的时间里,玉想了很多,她想打电话给男朋友小龙,又怕小龙误会;她打110,又怕传出去难为情。踌躇不定,她不得已“相信”了石的话:“不会再为难你了”。玉开门,石一把推开了门,并已脱去了警服,只穿着内衣。石又上来抱玉,玉抓卫生间门壁没抓住,被石抱起扔到里床上,脸朝上,石猛扑到玉的身上,摁住玉的双手,解掉玉的胸罩,哄嘴乱亲,亲了一会后,玉的手臂再次被扭,疼痛不能动,石遂用右手解下玉的裤带。玉再次请求石放过自己,石不听,继续对玉抚摸,并有了更加得寸进尺的“动作”,玉隧拼尽全力双脚蹬墙,用身体推着石的身体,致石的头部撞到床头柜,石大叫一声,双手抱头,玉乘机逃出房间……
揭开“画皮”
该案经过公安机关数月侦察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最终认定石伟辉实施了强奸行为,决定以强奸罪(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及回避问题,该案由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案发地之外的某某县法院审理。在公诉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多轮激烈交锋后,经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刻意描画的那层“皮”,那身本不该脱掉的警服还是在庭审质证中被层层揭开了。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罗列了大量事实和合理推论对抗指控:石在打电话给玉之前,又打电话通知自己女儿到金山宾馆接其回家,石在女儿随时可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不可能产生强奸故意;有部分重要的事实证据未查证,难以确定本案的主要犯罪情节;在案发现场的数十分钟里,玉曾向外拨打电话一次,石曾接听电话三次,玉均没有向外呼救,不符合常理;本案除玉的陈述外,没有其它直接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以玉的手臂受伤、石脱掉警服的事实存在为前提,推定石实施了强奸行为缺乏内在的逻辑性;案发的地点位于小城闹市区,两面环街,玉只要大声呼救,就可能得到救助,却没有呼救;石选择隐蔽性较差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案,不符合常理。综上,上述事实和证据存在矛盾或疑点,诸多证据具有不确定性,证据之间、证据与事实之间存在合理怀疑,且怀疑未得到全部排除。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判决宣告石伟辉无罪。
对此检方一一给予了驳斥和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由此揭开了石伟辉的层层“画皮”。法庭经过审理认为:石始终供述玉进入宾馆房间直到退房前,警服(外裤)穿着整齐,该供述与查明的事实明显不符,而且石穿着的灰色衬裤的衣着特征有玉的陈述、证人甜甜、亮亮(分别为石的亲属)的证言予以证实。石供述玉的臂伤系其自己在旅馆的卫生间里不慎摔倒,造成肘部损伤,没有证据证实。医院检查结论为,玉的左胸壁、右肘及软组织伤属于扭挫伤。玉陈述其进入313房间后即遭石暴力强奸,未得逞,后躲进房间里的卫生间约20分钟出卫生间后又遭石暴力强奸,玉所陈述的被暴力强奸过程的两个时间段,与玉当日电话清单载明的通话记录,尤其是第二时间段约20分钟双方无人对外接打电话的事实基本印证。石不能对自己深夜向他人索要玉的电话号码的目的、玉的手臂在313房间受伤原因、自己脱掉外裤的原因或目的、隐瞒自己脱掉外裤的原因等作出合理解释。对于公诉机关的强奸犯罪指控,石对主要犯罪事实、情节和证据等均不能作出合情合理的辩解,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槌响起
日前,该案经过审理,法庭一记重槌,庄严宣判:被告人石伟辉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庭予以支持。被告人石伟辉已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判决:被告人石伟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掩卷之思
熟悉石伟辉的人都会感到他的身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格”,一个是工作时间严谨、正义的警察,一个是酒后粗放、失控的醉汉,因酒误事、酒后不拘小节的事在石伟辉的身上并不鲜见。有着理性一面的他,每一次酒醒后都会后悔,都会暗暗发誓要远离酒;然而,一碰到别人的死缠硬劝他就没招了。于是,一轮轮的醉与醒、一次次的酒后胡闹反复上演。同样,事发前的晚上,石伟辉又醉了,醉的一踏糊涂,因为怕回家被老婆埋怨,在他的一再要求下,朋友把他安顿到了宾馆就回去了。石伟辉在宾馆倒头就睡,然而高浓度的酒精只让他睡了一个多小时就把他烧醒了,他起来了喝了很多水,正想睡下,却发现床上洒了好多张照片,他拣起照片才想公司新来一批女员工,这是她们的照片。他正想收起照片,眼前突然出现了玉羽洁清越的身影、清丽的脸庞。酒精的作用让他的血液和思维里全是原始的冲动,他想都没想就打电话给合伙人要了玉羽洁的电话,打过去,关机。然而,这一夜,石伟辉的酒精挥发作用却一直没有“关机”。天亮了,太阳照进来时,石伟辉重复打了很多遍的那个号码终于打通了.于是就发生了那个不该发生的事情,那个让原本无辜的酒又多了一重罪名的“跌跌撞撞”的事情。
是人之过;还是酒之祸?都不是,也都是。特定的人遇到特定(过量)的酒,如果还会有美好的故事,那肯定是我们也喝醉了!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