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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世界环境日,高邮法院联合检察院、高宝邵伯湖渔政支队开展了一场特殊审判。在不足300平方米的高邮湖码头上,这场涉鱼案公益诉讼巡回审判活动,吸引了扬州、高邮两级公检法和江苏省高邮邵伯湖渔政监督执法人员以及数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渔民们参加或旁听。

由高邮法院院长王刚等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对两位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庭审。在高宝邵伯湖禁渔期间,两名被告进行非法电捕鱼作业,共非法捕捞黑鱼、鳜鱼、鲫鱼等渔获物合计55千克。两位被告的违法行为破坏渔业生态环境,故均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缴纳流放鱼苗费用共计8050.80元。

审判长王刚表示,被告人的电捕鱼的行为不仅会直接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而且会直接导致水体污染,进而直接危害到居民。这起案件虽然是个案,但通过对该案的公开审理和判决,对于宣传和普及禁渔知识,教育和警示当地居民,会有很大的意义。庭审后,参观旁听的渔民表示,“原来电捕鱼的后果这么严重!回去一定要告诉其他人!”

这是省内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选择在码头进行公开庭审和宣判,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渔民参加旁听,既能够起到普法的作用,又能够达到警示的效果,是以实际行动履行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

在庭审活动开始前,由高邮市政法委徐健书记带队人大、法检、渔政相关负责人及人大政协代表委员登船参与放流鱼苗活动,现场进行生态修复。当天下午,高邮法院联合检察院、渔政总支队召开了“环境保护日”新闻发布会,三家单位介绍了近年来环境保护的相关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