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多措并举 严格规范庭审活动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500
本网盐城讯:近日,滨海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高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明查暗访情况通报》,针对通报中涉及该院有关违反规定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由审管办、监察室负责检查,并重新修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将庭审活动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从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着手,扎扎实实地做好庭审规范活动。
一是坚持领导巡查。由党组成员从星期一至星期五带领监察室、审管办有关同志对院各审判庭、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进行巡查,对巡查情况每周进行督查通报,对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不及时的,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予以追究。
二是规范庭审着装。做到开庭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规定,法官一律着法袍,书记员按照规定着制服佩带徽章,严格禁止混穿不同季度的审判制服、衬衫、领带或穿着便服。
三是遵守庭审纪律。该院要求,书记员在开庭前15分钟到庭,做好庭审准备工作。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法官及时进入审判席,法官之间不讨论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不做与案件无关的事,不随意离开审判席,不得在庭审过程中精神不振、打瞌睡,不允许在审判台上摆放水杯、钥匙和手机等无关物品。
四是严格庭审程序。做到归纳焦点客观、简练,举证责任分配公平合法,互相质证指挥公正有序,证据效力认定全面及时,庭审环节把紧凑过度自然。
五是强化庭审能力。做到掌握诉辩平衡的技巧,及时果断处置庭审突发事件,使用法言法语,正确使用法槌,讲究文明礼貌,不与当事人发生争吵,保证庭审效果。
上述措施实施后,该院的庭审活动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法院、法官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法院的亲和力、法官的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