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一个年近五旬的农村妇女,还在缓刑考验期内,却不思悔改,伙同他人,合演了一出出“骗婚”双簧。日前,两人均被宜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罚。

赵娣1962年出生于江苏宜兴,后嫁到了常州武进某村。与一般农村妇女相比,年近五十的她看上去还算是丰韵犹存。丈夫在外工作,一个八岁的女儿念小学,她平时在家做做家务或是找些零工干,本该是个平淡幸福的家庭,却因她的贪婪毁于一旦。2008822,赵娣因盗窃罪被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四百元。虽受到了法律制裁,她却没有吸取教训,又想着法子如何骗取钱财。

一次偶然的机会赵娣认识了宜兴人张小华,张小华是何许人也,他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两个有前科的人在一起,为了共同的目的,想出了“骗婚”这个办法。两人商定,由张小华负责物色人选,赵娣是被介绍对象。

20087月至8月间,张小华将目光瞄准了在同一个厂里上班的同事老陈。老陈五十出头,略有些积蓄,妻子在几年前出车祸去世了,是个合适的人选。不久,张小华打电话给赵娣,约来和老陈见面。接到电话当天,赵娣就从武进赶到了宜兴。碰面后,两人约定谎称赵娣名叫“陆玲”,丈夫早已去世,随后又喊上一个同事一起去与老陈吃饭。

饭桌上,见眼前的这个“陆玲”看上去比较老实本分,老陈当即表示挺满意的,“陆玲”也表示看中了老陈,当晚老陈便给“陆玲”在一家旅馆安排了住宿。第二天中午,四人在老陈家中一起吃饭,开始商谈起婚事。“陆玲”说年幼时父母就去世了,是干爹干妈把她抚养大的,结婚要给干爹干妈一笔抚养费,提出来一次性支付几千元给他们;一旁的张小华也帮着说道:对老人是要敬孝道的。忠厚的老陈表示,赡养老人应该的,这笔钱愿意出。接着“陆玲”又提出:“要拿点钱买结婚用的金银首饰”,老陈当即说:“只要你是真心跟我过日子,我一定给你买”。当晚“陆玲”就住在了老陈家中。

住了两天后,“陆玲”趁白天老陈上班,跑回了家。过了几天,张小华和“陆玲”又来到老陈家中,说“陆玲”买金货钱不够,见“陆玲”是真在为结婚做准备,老陈当即又给了些钱,还陪着“陆玲”到镇上买了几百元衣服鞋子。当晚“陆玲”住在老陈家中,第二天说要去常州送货,便一走了之了。

过了半个月左右,赵娣打电话给张小华称在常州某医院住院,要动手术没有钱,要其到老陈那里再去要点钱。张小华又从老陈那儿拿到了几百元钱。

又过了几天,赵娣打电话去老陈家,得知老陈在医院看病,便赶到医院对老陈谎称:朋友请客吃晚饭没钱送礼。骗得老陈信任后又得到了几百元,此后就再没和老陈联系过。两人前后一共骗得老陈人民币10600元,其中张小华作为介绍人拿到了2600元。

随后赵娣和张小华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得老陈的同事老黄2200元钱。这次张小华拿到了200元介绍费,而赵娣所得的2000元因为被人识破了骗局,让黄老的母亲当即要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骗子总有露出原形的时候。赵娣和张小华在法庭上已是满脸悔意:早知如此,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