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不断强化和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取得明显效果,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发改率、申请再审率等指标下降明显,人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就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疑难复杂案件化解情况、人大督办和交办案件的进展和结果以及重大工作机制的创设和实施后对法院工作的影响等向人大专题报告;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主动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该院自去年开始的“人大代表听百案”活动受到上级法院的好评。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该院主动邀请同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两院就刑事、民事领域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沟通,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作用,有效地整合司法资源,优化了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该院近年来要求每案必装当事人评议表,今年初又随机抽取了千件案件回访,从司法程序到案件实体、从司法礼仪到文明执法、从行为规范到廉政高效全面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同时,该院还严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监督,通过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达到对庭审规范、执法公正等进行广泛监督,有力加强了司法规范化的建设,确保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