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刑庭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三项举措进一步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2008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75件,无一发回改判,平均审理天数为14.51天,在全市基层法院位列前茅。

一是提高送达效率。高度重视送达环节,与立案庭、法警队积极配合,做到立案当天将案件移送刑庭,当天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无特殊情况宣判次日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

二是加快排期节奏。根据送达情况,普通程序案件在第十一天、简易程序在第四天就安排开庭。排期结束后书记员尽快将案卷移送各审判员,以便其及时阅卷。

三是提倡当庭宣判。审判人员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理出案件的重点和焦点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规范庭审规程,突出把握案件重点和焦点问题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提高当庭认证能力,促进当庭宣判率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