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嫖宿两幼女 拒不诲罪获重刑
作者:许骁妍 夏冰倩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853
本网无锡讯:日前,无锡南长法院刑庭审理了一起嫖宿幼女的案件,年过半百的被告人张某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接受审判,在法庭审理阶段,在有力的证据面前,张某却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不知他在对两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伸出魔爪时,是否会想到自己已经20多岁的女儿?
2008年10月初,未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小敏(化名)、小悦(化名)因无心学习与父母产生矛盾,两人负气离家出走。嗣后,两名女孩在小吃摊上认识了摆个体夜宵摊的张某后,开始留宿于被告人张某租住的简易房内。之后,两女孩向被告人张某提出以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50元的价格与其发生性关系,张未表示反对。两天内,被告人张某先后与两女孩几次发生性关系。两名女孩被父母找到后,说出了实情,于是,家长向警方报了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嫖宿幼女罪,被告人张某多次嫖宿幼女,且无认罪、悔罪表现,故对其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南长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