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3.15前夕,秦淮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针对辖区内近期患者诉某三甲医院未经同意擅自使用非医保类药,加大费用支出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频发的现象,鉴于医院在用药上具有一定自主性的特性,患者在该类纠纷中难以胜诉的现状,在判决的同时,向医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医院以更高的标准完善服务机制,以就诊告知书的形式,保护患者的用药知情权,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合理用药、降低费用,提高优质医药服务,从根本上缓和医患紧张对立情绪,消除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心理,减少该类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