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法院与中北巴士公司召开共建暨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3-16 浏览次数:491
揭牌仪式上,时金峰院长与中北巴士公司冯书记签订了双方共建协议,并共同为法制教育基地揭牌。在双方的共建活动中,栖霞法院六位同志被聘请为中北巴士公司行风监督员,该院也聘请了中北巴士员工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与公交公司无关的事故案件的审理。
在揭牌仪式之后举行的座谈会上,时金峰院长强调,基地的建设将更加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的释放审判功能的效用。在今后的共建活动中,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除着力提高广大驾驶员朋友在安全驾驶中的懂法、守法、用法、爱法、护法的意识外,还要将法制宣传扩展到所有与民生相关的婚姻、家庭、侵权、劳资等关系领域。大力推进和谐社会的各方面建设。
栖霞法院与中北巴士公司自1993年共建以来,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该院与中北巴士公司的长期共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共建和谐社会活动,促进双方单位的建设与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