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徐明成 傅德洋 发布时间:2009-03-16 浏览次数:446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倍受关注的话题。淮阴区法院积极采取措施,精心审理执行各种消费纠纷案件,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一是成立维权专业合议庭。法院针对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特点,成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专业合议庭,邀请工商或消协等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
二是强化案件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并按规定简化起诉方式,宽延交纳诉讼费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和适用督促程序等切实可行的方法,为广大消费者提起诉讼、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创造便利条件。审理过程中,积极与工商局消费者保护等部门联合调解,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争取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大化。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快速审理机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件,加快审理进度,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审判延伸工作。针对商家的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该院选取典型案例,加强对商家的法制教育,并就其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使案件审理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四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执行案件,该院强化执行措施的运用,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去年以来,已执结此类案件63件,为申请人挽回损失26.84万元;对工商部门申请执行的工商行政处罚案件,采取集中执行等方式,坚决支持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打击商家的违法行为,促进法治市场环境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