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射阳县人民法院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到设在县消费者协会的法庭,开庭审理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因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庭后进行调解,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为有效应对涉及消费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现象,2007528,射阳法院全省首家在消费者协会设立专门的消费维权巡回法庭。设立一年多来,通过在县消费者协会所设法庭及农村集贸市场等实地进行巡回审判,调结了大量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消费性服务发生的消费纠纷以及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的产品质量纠纷。截止目前,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已累计审结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18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170余件,调解率达95%

200810月,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受理了本县千秋镇东明村孙某等126户农户因使用北京某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除草剂导致水稻减产而产生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维权巡回法庭的法官与县消费者协会联手协作,通过大量协调、斡旋工作,最终仅用时一个月就成功调结了这一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拿到赔偿款的农户专门为法庭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庭为他们维护了权益。

消费维权巡回法庭通过与县消费者协会的通力合作,推行消费维权“一站式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法庭进行快立案、快审判,更好更快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通过邀请商户旁听案件审理,增强他们守法、规范经营的意识;通过邀请媒体进行宣传,以案说法、以点带面,形成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社会氛围,全面优化射阳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巡回法庭通过上述做法,切实维护了消费者权益,规范了全县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出和谐的消费环境,提升了审判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