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思路,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模式,形成了以院长宏观管理、审管办中观管理、庭长微观管理、审判人员自主管理的全方位、综合性、充满活力的审判管理格局。

庭长管理是最基础、最直接的管理,在对案件质量、案件效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业绩考评等事项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该院全面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全省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强化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审管办严格落实审判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质量评查、专项评查、指标点评、运行态势分析、扎口管理、信息输入、各类统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在整个审判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审判管理,逐步引导广大干警强化自身的自主管理,调动干警参与的积极性,强化自身司法过程中质效的良性循环,积极为提升案件质效献计献策,使干警的自主管理逐渐成为整个审判管理的坚实基础。通过院领导科学的宏观调控管理,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四位一体”的审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