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努力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按照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睢宁县委文件精神要求,睢宁法院推出三项措施落实四个层次问责,进行八个方面监督执行力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督查通报机制。该院成立“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办公室,相关部门在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编发《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专刊》,及时将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报送上级法院。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编发《司法政务督查通报》、《机关作风督查通报》、《纪检监督通报》、《信访工作督查通报》、《审判管理专项检查通报》、《全院审判业绩和考评结果通报》、《中层干部业绩考核结果通报》以及《人大代表、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情况通报》。

二是严格落实相关问责制度。该院进一步细化一般干警的工作责任、中层干部的管理责任和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问责。严格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对于发生违法审判行为的审判人员,坚决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严格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于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员,坚决依照《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严格追究机关作风建设责任,对于纪律松懈、工作散漫、态度蛮横等机关作风问题,坚决依照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对于因失职、失察、失管造成案件问题多、工作差错多的领导干部,除了按照我院《中层干部考核细则》进行处理外,还要进行诫勉谈话、实行引咎辞职,直至免去领导职务。     

三是评比年度执行力十佳中层干部和年度执行力最差事件及个人。根据“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评估结果,评选出年度执行力最佳中层干部,同时以各级各类通报为依据评选出年度执行力最差事件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