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日前,经过下关法院连续40天的不懈努力,妥善解决了黄家圩31号和金基翠城小区居民之间的排水纠纷,80户居民告别了“臭水沟”,一起与民生关系密切的群体性纠纷得到了很好的化解。

位于城北的黄家圩31号是一幢建于1974年的老式居民楼,住户约80户。由江苏建筑机械厂(以下简称省建机厂)承建,排水经明沟、土沟排放。80年代中后期,因周边地区开发需要,原排水沟被填平。经省建机厂与相邻的江南光学仪器厂(以下简称江光厂)协商,将31号楼排水管直接接入江光厂排水管网。2003年江光厂改制,土地出让。2004年南京金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基公司)受让土地,开工建设金基翠城小区。施工中,将通向黄家圩31号楼的排水管挖断。经街道协调,金基公司将31号的排水系统接入了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管网。不久工程竣工,临时排水管网废除,31号全体住户的生活用水及雨水长期无法排放。由于黄家圩31号地势低洼,与市政公用排水管网落差达1.5,街道曾多次与金基公司协调,将31号楼的排水接入金基翠城小区的公共排水管网内,但遭到金基翠城小区186户居民的一致反对。31号居民遂诉至法院,要求金基公司、金基物业公司为其解决排水管道疏通及连接入网问题。

为及时、妥善地处理好这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下关法院即时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引导至人民调解室开展协调工作。一个多月时间里,两位调解员先后十余次到现场勘查、做调解工作,分管院长、庭长多次走访金基公司等相关单位,征求小区业委会意见,组织召开由各方当事人及街道、社区参加的协调会。下关法院从促进和谐入手,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落脚点,通过反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最终确立对两个小区居民均有利的解决方案。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金基翠城小区全体住户同意黄家圩31号住户使用其排水管线,由省建机厂为31号清理化粪池和地下管线,安排人员修补车棚、路牙,同时出资1万元作为金基翠城小区后期清污补偿金。

近日,上述协议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当事人各方均十分满意。法院的艰苦工作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街道及相关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