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帮助“断链”企业闯难关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3-13 浏览次数:467
本网南京讯 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一些企业遭遇了“严冬”,并引发大量矛盾、纠纷: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主“弃企避债”现象逐渐增多,买卖、承揽、租赁等交易性合同违约几率增大;股权纠纷、破产类案件迅速增多……
如何运用科学的司法理念化解这些矛盾,成为司法服务大局的现实课题。市法院党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兼顾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24条司法措施”,指导全市司法实践,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
债主逼债,账户被封,企业资金链被扯断。在法院努力下??
“只要别把我们的资金链一下扯断,我们的企业就一定不会垮。”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面对债主逼债,账户全部被封,江宁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对法院的正常执法,提出了这样要求。
在法院努力下,该企业不但正常运转,债主出于信任,又答应提供价值200万元的货物。
账户被查封,企业负责人说“委屈”
“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小企业恐怕就要被一棍子打死了。”今年1月12日,江宁区法院民二庭陈法官,刚从银行办完查封账户手续回到办公室,该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就跟进了门:“我们3个账户都被你们法院查封了,一点钱都动不了,眼看年底的正常缴税,几十名员工工资、年终奖都没法解决了。”
这位企业负责人说的3个账户,就是陈法官刚刚代表法院查封的。原因是这家企业拖欠海南一上市公司近60万元货款,被告上法院后,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由于3个账户的资金总额不足60万元,法院只得将账户全部冻结。
保全是依法的,但这位负责人的脸上,却写满焦虑和委屈。
这家企业负责人之前是大学教授。他接着说,他们企业规模不大,但也受到了“金融危机”影响,资金回笼速度变慢。
“但我们有多项专利技术,在电力电气行业小有名气,目前和国内外发电厂签订、尚未执行的合同就有1000多万元,所以企业运转依然正常。可现在,我们的流动资金被冻结,企业真的是难以运转了。”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只要求别扯断我们的资金链,这样的话,我们的企业还有生机。”
法院灵活查封,助企业渡难关
该负责人又向陈法官介绍说,“我们企业与海南这家公司合作已经10多年,关系一直不错。对方是家大型上市公司,60多万元货款对他们而言应该不是大数字,但对我们来说就事关生死。”这位负责人想不明白,老朋友为何要在年关“雪上加霜”。
海南公司在南京设有办事处,陈法官几次上门沟通后,大致了解了这家企业负责人的疑问。
原来,海南这家公司生产电气基础元件,“金融危机”爆发后,该公司也很恐慌,担心夜长梦多,便赶在年前对包括江宁这家企业在内的一批没有足额付款的客户,发起大规模清欠行动。
陈法官了解到海南公司的真实目的后,决定不急于马上开庭,让这对老朋友好好沟通一下。
沟通过程中,春节一天天临近,资金问题也越来越像一根绳索,勒得江宁这家企业负责人喘不过气来。危机出现之后,他们也加大了资金回笼力度,数十万元回款马上就要进账,可所有账户被封,企业依然难以运转。
陈法官及时向院长、庭长反映情况后,法院商定采用“账户合并”的灵活查封方式。简单地说,就是要江宁这家企业及时将3个账户里原有的钱和刚到账的钱,凑足60万元合并到一个账户中去,由法院继续冻结。法院则马上解封其他两个账户,让企业回笼货款。
这话说得简单,操作起来却很麻烦。一旦接到“有钱到账”的电话,陈法官就得马上赶到银行,及时办理手续。就这样连跑数日,除夕前3天,江宁这家企业终于渡过了“年前危机”。
债主又增加200万元供货合同
在法官进一步努力下,2月10日,春节一过,这两家公司又像老朋友一样,坐了下来细谈。
江宁公司首先表态:“我们公司还是希望和你们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希望以后还是继续采购你们的变压器。”
海南公司也发表了意见:尽管法院目前冻结的对方资金足够支付所有的欠款,但通过这段时间的沟通了解,他们对江宁公司的经营状况有了充分了解和信任。所以同意采纳“分期付款”的还款形式。
当天,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江宁公司先一次性还款26万元,表达还款和继续合作的诚意;海南公司则答应余款分4个月支付,每月只需支付9万元。
昨天,江宁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现在,他们的企业不仅完全从那场危机中缓了过来,还刚刚和海南那家公司新签了一份价值200万元的供货合同,海南公司继续为江宁公司供货。
点评
“活保全、活查封”,是全市法院化解因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纠纷而采用的新的司法手段。
南京中院要求,在审判、执行中,要坚持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慎用、善用司法保全及其他强制措施,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尚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坚持“放水养鱼”、“留出路、给活路”,在做好债权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活查封”、“反担保”等灵活形式,尽可能不冻结、不划拨流动资金,不拍卖、变卖厂商设备,避免因司法保全等强制措施不当,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而导致企业停业、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