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近年来,灌云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积极推进民生工程。近日,该院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出台司法惠民十项具体措施,有效地拓展了司法服务保障民生的工作平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一是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司法救助。在案件审理阶段,被救助对象本人调取证据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或由审判人员直接调查收集证据,刑事案件中,为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及盲、聋、哑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二是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困难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执行救助。明确10类执行救助金的适用范围及申请程序,重点为生存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侵害,经人民法院裁判执行后,其权利仍不能实现,致使生产、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三是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对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情形,通过提交书面申请以及足以证明其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及时对当事人诉讼费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性化关怀。

四是设立驻交巡警事故组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坚持现场办公,根据个案情况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做到在矛盾没有激化的情况下解决纠纷。

五是设立小额案件速调速裁小组。安排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专门人员驻立案大厅办公,专门负责对证据充分、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的速调速裁工作。

六是开通服务“三农”绿色通道。在各乡镇设立固定和流动的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化解“三农”纠纷。

七是实行电话、信函预约立案。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安排电话预约和上门立案;对外地当事人允许其通过信函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法院,经审查合格后再来交纳诉讼费并予以立案。

八是实行基层法庭网上远程立案。开通板浦法庭和杨集法庭网上远程立案系统和远程电子签章系统,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畅通诉讼渠道,节省办案时间。

九是实行当事人预约开庭制度。对当事人因工作需要、外出打工等原因无法按通知时间出庭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当事人选定开庭时间,特殊情况可以安排在晚上或节假日开庭。

十是设立诉讼事务指导服务窗口。在立案庭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安排专人值班,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制作便民联系卡并发放到辖区各村委和基层调解组织,方便当事人诉讼预约和了解案件的审、执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