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项举措保障民生案件“四快”
作者:陈雷 发布时间:2009-03-12 浏览次数:479
本网盐城讯:一是限时快立,专线督办。对民生案件实行立案快速通道,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置优先立案专用窗口,在立案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确保民生案件半小时内立案率达到90%以上。立案后,在进入审判流程时,对民生案件由立案庭专门登记,并与各分管院长联合督办。
二是立案速调,简化程序。民生案件立案后,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任明确、当事人可通知到庭的案件,由立案庭派专人立即组织调解,以减少诉讼环节,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尽快得到救济。
三是细化措施,效率提速。对民生案件实行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优先执行。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减少非审限、执限用时,确保案件在立案后20日内开庭,无特殊情况的1个月内审结。实行诉讼保全全天候、开庭时间全日排、执行措施全方位,注重审执兼顾,着力提高民生案件的自动履行率。
四是快执快兑,跟踪回访。对民生案件的执行确保“一周内有行动、半月内有措施、两月内有结果”。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缩减审批兑现发放手续。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在执行完毕后,由原承办或执行法官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债务履行情况,督促按期履行,避免申请人再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