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扎实到位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9-03-11 浏览次数:678
本网镇江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发布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积极响应,采取扎实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分三个层面组织了学习。一是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公布“五个严禁”硬性规定后,院党组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率先学习,领会精神,统一认识,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全院进行集中学习。召开全院大会集中学习“五个严禁”内容,并把“五个严禁”内容印制成卡片,以《开发区法院廉洁司法警示卡》的形式发给每位工作人员,要求随身携带、谨记践行。三是组织法官进行研讨学习。召开“开发区法院法官学习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座谈会”,深入研讨“五个严禁”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基层法院贯彻落实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措施。
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一是以部门为教育单元,组织所属人员就“五个严禁”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式学习教育。二是结合年度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在述职述廉会上对大家进行相关教育。三是结合2009年春节前既定廉洁教育安排,以“五个严禁”为主要内容,针对节前案件当事人说情送礼比较活跃的特点,重申本院制定的有关廉洁司法规定。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一是将“五个严禁”内容具体化,融入到新年度责任书中。院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副院长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部门负责人与所属人员签订了包含有廉洁司法内容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状。二是实行遵章守纪、廉洁司法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把工作人员遵守“五个严禁”的情况,平时进行月报、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周报。三是查找不足,进行整改。部门召开座谈会,每位工作人员对照“五个严禁”进行自查;院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讲评纪检监察明察暗访情况。
广开渠道,接受监督
一是广泛宣传。将“五个严禁”的内容在审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在本院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告知,在辖区《走进新区》电视栏目、《新区通讯》内部读物上进行宣传,让社会知晓,请社会监督。二是多方监督。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通报“五个严禁”及相关情况,恳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向有关人员寄送并回收《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作风建设和廉洁司法征求意见表》;召开了工作人员家属代表座谈会,围绕最高院下发 “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本院制定的若干有关规章制度,座谈交换意见,请家属当好“廉内助”,利用家庭助廉的形式促进“五个严禁”的落实。三是方便举报。对外开通并公布了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24小时自动接听录音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