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句容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涉及残疾人离婚纠纷案,针对该案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该院主动为其请了手语翻译,并邀请在市妇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好评。

20081226,存在听力、言语障碍,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残疾人任某向句容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邰某离婚。该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告方是一位残疾人,沟通存在障碍,从保护残疾人和妇女同志权益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与句容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由该校委派教师作为原告任某的手语翻译;又与市妇联联系,邀请在市妇联工作的两位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本案的审理。承办法官在庭前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审阅了该案卷宗,又向翻译老师通报了该案基本案情,并就手语翻译情况进行了了解。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原、被告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被告多次到原告家带其回被告家,原告均不肯,并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求。庭审中,两名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庭审,并在休庭调解时,与法官共同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调解。手语老师准确及时的翻译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法官如此周详的考虑和安排表示满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