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路上走弯路 法院调解再牵手
作者:徐芬 发布时间:2012-03-02 浏览次数:301
日前,句容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原告自暴曾有婚外情,被告不计前嫌,并请求法院给一次破镜重圆的机会。
现年46岁的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赵某离婚,庭前经向王某了解得知,王某因与他人产生婚外情于2010年5月离家外出,在外生活期间王某并不幸福,带出去的几万元已被男友悉数骗光。年前王某孤身一人回到句容,很想回家和家人团圆,可想到自己的不轨行为对不起丈夫和儿子,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回家,所以起诉要求离婚,希望通过法院见丈夫一面。
接到法院传票后,赵某主动来法庭反映情况,称过往因忙于生意而冷落妻子才致妻子出轨,婚姻出了状况自己负有很大的责任。现在儿子已经大学毕业,自己的生意也步入轨道,过去的事情既往不咎,还是希望王某看在儿子及以往的夫妻情份上回家好好过日子,请法院给一次破镜重圆的机会,
基于上述情况,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二人谈及过往相拥而泣,最终冰释前嫌,调解和好,二人牵手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