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巡回审判成“便民快车”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9-03-11 浏览次数:460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次巡回审判结束,法官都要现场讲法,为涉案人员及旁听的老百姓讲清楚判案的法律依据,对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教会他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或事件时,该如何提前预防,自我保护。而这样的“讲法”使该院法官的巡回审判时间,平均每个案子都要多花费1个多小时的时间。
因此,对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来说,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他们最累、最忙的一年。据统计,该院法官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07件,审(执)结2532件,人均结案数和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分别以248.48件和384.04件,分列这两个指标的全省第一。与此同时,法院成立至今,申诉再审案件数为零,涉诉信访案件为零,强拆记录也是零。在这些案件中,有48%的案件是通过巡回审判审结的。由此可以推断,该院7名法官去年在巡回审判的同时又作了近3000个小时的普法工作。这一做法在减轻涉案人员诉累的同时,也大大推动了当地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被当地老百姓热情地称为“便民快车”。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本月初,该院在连续三天在同一个村进行了两次巡回审判,两个与村规民约有关的案件的不同审理结果,在审判法官细致地以案说法、讲法析理中,不仅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还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社会效果。
镇江新区发展规划,需要征用大港镇某村赵某家承包的责任田。但赵某之女赵某某2008年下半年出嫁,在夫家没有取得责任田,仍保留了在该村的责任田。征地补偿时村委会以赵某某已经出嫁不再居住在该村为由,不予补偿。赵某某不服,遂起诉到法院要讨说法。因该案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承办法官遂决定到赵某某所在的村里开庭。
许某是新区丁岗镇某村的一位农村妇女,婚后与丈夫在外打工,几年辛苦攒钱盖起了两层楼房,日子好了,可许某却积劳成疾,造成下肢瘫痪。昔日共患难的丈夫此时却提出了离婚,而且在此之前丈夫还曾多次把其他女性带到家中留宿。丈夫的不耻行为,严重刺激了许某的精神,并在该村村民当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民情激愤。许多村民均指责许某的丈夫。承办法官考虑到许某的身体状况,
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两起案件,虽然同是与乡风民俗有关,但是一个是与维护妇女合法基本权益的法律相违悖,所以应依法驳斥,一个是违反善良风俗,应当加强教育。良好的道德风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乡村中被广泛提倡,也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所以应该法理兼顾人情,而将两个案件放在相近的时间里,公开审理,现场释法说理,更容易让百姓理解接受,从而懂得传统的民风民俗哪些可以维护,哪些必须破除。老百姓则表示短短一周之内,法院的两次巡回审判,给他们上了两堂生动鲜活的法制课。
为了在审判的同时兼顾和加强普法的社会效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该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紧扣当前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结合辖区矛盾纠纷特点,选择“三养”、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多发性案件,以及土地承包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热点难点案件在乡村开庭,在拆迁现场开庭。在审判的同时,对旁听者进行民法、婚姻家庭法、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扩大了普法宣传效果。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该院扎实做强巡回审判,先后投入20余万,在辖区各镇、街道设立了固定巡回审判场所,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实现了辖区全覆盖;通过向社会广泛宣传,扩大巡回审判的民众知悉度;并在人员、时间、用车、后勤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促进巡回审判工作扎实开展,实行工作常态化。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巡回审判有声有色的开展,得到辖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百姓的热情反响。镇江新区政法委书记陈发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该院给出了这样的评价:“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司法便民举措,细微之处见真情,细微之事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