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情敌躲他乡 抗击台风获轻判
作者:罗真 崔春玲 发布时间:2009-03-10 浏览次数:932
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建湖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情感纠葛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陈某与王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后因王某与李某相恋而向陈某提出分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犯罪后积极参加抗击台风活动,认罪态度也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建湖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情感纠葛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陈某与王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后因王某与李某相恋而向陈某提出分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犯罪后积极参加抗击台风活动,认罪态度也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