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的审判效能,追求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节约诉讼成本、尽快解决纠纷、尽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海门市人民法院积极整合审判资源,抽调五名资深民事审判法官,将审判庭搬上流动巡回审判车,组建 “车载法庭”,在乡镇、社区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宣判。

这个“车载流动法庭”,是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诉讼而开设的一个特殊法庭。每台审判车都装备开庭审判所需的便携式司法用具、文字速录设备、审判网络系统等。当事人只要给法院或法庭打个电话,流动审判车就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随时赶到事发地,在较短的时间就能组建起一个法庭,可以保证做到受理起诉就地及时立案,开庭审判后能当时制作、送达法律文书,甚至可以就地执行。简言之,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

“车载法庭”于35设置,就在当日,“车载法庭”就审结了两起民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是赡养纠纷,原告一方因长期患病在床生活困难,其四个儿女互相推脱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原告不得已将四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和赡养费。在“车载法庭”法官的调解下,被告承认了错误,当场支付了医疗费和赡养费。本起案件从立案到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只用了50分钟。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的结果非常满意,对“车载法庭”的审判效率感到由衷的钦佩。在场的村民说:“‘车载法庭’是我们老百姓的法庭,带来的是法律和公正,送走的是纠纷和矛盾。”

 海门法院设置“车载法庭”的消息也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在“车载法庭”设置当日,南通市电视台、海门市电视台、海门日报社记者全程采访报道“车载法庭”审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