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四创”推动全面发展
作者:邹山中 发布时间:2009-03-09 浏览次数:463
本网淮安讯:一是创特色品牌。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品牌就是形象,品牌就是特色的理念,紧紧围绕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找准亮点,做大特色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争创一流的合力。
二是创和谐品牌。该院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为要求,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和谐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法官的化解纠纷的能力,进一步规范调解行为,提升调解效果,拓宽调解范围,通过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创服务品牌。增强诉讼服务意识,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己任,为当事人提供“热情、便捷、高效、廉洁”的服务,提升队伍素质、强化审判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司法裁判质量和效率,把司法公正送给当事人。拓展服务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活动,为群众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提供充足的法律帮助。
四是创文化品牌。该院精心提炼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团结和谐、求真务实、廉洁规范、争先创优”的精神,并大力加以塑造。强化宣传,形成共识,增强文化氛围。树立榜样进行典型引导,把那些最能体现法院价值观念的个人和集体树为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激励方法,从而形成本院特色的优秀法院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