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32,句容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立足于省法院对“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句容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以“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显特色”为原则,着重对八项举措进行了部署。

一是案件排查日常化、全覆盖。改变传统的定期、重点排查模式,建立人民法庭全部案件的电子档案,利用网络共享的便利条件,及时对案号、案件名称、案件所涉主要矛盾纠纷、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登记、更新,相关排查台帐资料从电子档案中整理汇总获得,减少重复工作,减轻工作量,并使排查实现日常化、全覆盖。

二是加强排查结果的转化和利用。一方面,将排查结果作为调解工作的参考;另一方面,加强对排查结果的分析研究,及时将排查中发现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和矛盾及其解决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向党委政府或上级法院进行通报。

三是逐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机制。积极筹备并按时建成院、法庭两级人民调解工作室。收到当事人诉状后,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将相关材料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不接受调解的,及时依法立案。调解成功的,当场立案并出具调解书;调解未成功的,通过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四是进一步健全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在“诉讼前、立案前、庭审前、庭审中、宣判前”五个时段连续进行调解,充分发挥民调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室、承办法官的作用,实现案件全程调解。

五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巡回审判制度,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增加巡回审判频率,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巡回审判地点不局限于巡回审判点,灵活选择开庭地点,将庭审搬进农村,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将择期开庭制度纳入巡回审判机制,可由当事人根据需要协商确定开庭时间,此时间可以是休息日。进一步从着装、场所布置、程序等方面加强巡回审判规范化。

六是建立健全基层协助调解网络和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协调配合人民法庭工作的联动机制。在各乡镇聘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司法工作人员担任基层协助调解员,建立起覆盖全市各乡镇的基层协助调解网络;通过与辖区内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加强沟通,强化合作,在当事人户籍查询、当事人查找、车辆查封扣押、突发事件处置、案件调解等方面与人民法庭实现联动,并不断促进协调配合人民法庭工作联动机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是落实人民法庭法官联系企业制度。人民法庭加强与辖区内企业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对案件排查中发现的与企业相关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经汇总分析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措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建议;对调研等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就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对外经营活动、预防和减少企业内部纷争和外部经营风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企业在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情况下预防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八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一方面将宏观环境与地方实际结合,选择有价值的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加强专项活动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促进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句容法院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也随方案的出台一并成立,由该院一把手院长任组长,有效强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要求该院全院上下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发挥自身优势,亮出地方特色,以扎实有效的举措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并将专项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相互促进,实现该院人民法庭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