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34,东台法院对岳父告女婿财物损害纠纷进行了审理,在法官的努力下,翁婿最终握手言和。

王某称,姜某将我家中的铁锅砸坏,玻璃砸烂,财物损坏,要求姜某对损坏的财物进行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

姜某辩称,不是不给修复,是因为王某家的人将我的继父打伤了,到现在还在医院治疗。

原来,王某与姜某系翁婿关系。去年年底,姜某的妻子将姜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姜某不愿离婚,妻子就躲回了娘家。姜某去岳父家找过几次都未能找到,一怒之下便砸了岳父家。王某报警之后,双方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达成协议,由姜某对王某家受损的物品进行修复。

姜某辩称,双方达成协议签字后不久,在派出所门外,我继父被王某家中的人打伤,造成肾脏破裂,2根肋骨断裂,已花费16000多元,而且还未治愈。由于出了这样的事,所以没有按协议履行。

王某不承认打过姜某的继父,也不承认曾请人打伤过其继父。承办法官告知姜某,如有证据证明是王某家的人打伤其继父的,可另行主张权利。

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姜某当庭赔偿岳父王某家铁锅及锅盖损失60元,另将其到岳父家损坏的玻璃及香炉、菩萨等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