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三多”促“三少”抓涉诉信访显成效
作者:王增根 发布时间:2009-03-05 浏览次数:611
本网南通讯:海门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2008年1月至今,全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086人次,处理来信281件,处理、回复率做到100%,无因涉诉信访工作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增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多下访”促“少上访”。深入社区街道和信访群众家中,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政策,真实地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发现和化解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形成之前,化解在萌芽之中。坚持落实庭长、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长、庭长亲自接见来访群众,解答反映的问题,做息访教育说服工作,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以“多热心”促“少热点”。坚持热情、文明接待来访当事人,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对信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保持足够的热心与耐心,不急躁、不压制,认真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化“热点”为“冷点”。及时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积极推行判决书后附法条的做法,使当事人知晓法律政策的规定,从而达到让当事人明白事理,消除对抗情绪,引导其服判息诉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
三是以“多动脑”促“少烦恼”。多动脑、勤思考,多想办法,多出实招,切实解决涉及土地拆迁、园区改造等重大项目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对重大涉诉上访案件和上访老户,及时主动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获得支持,以便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对重点涉诉信访人员实行动态监控,立案庭和业务庭对敏感、热点案件及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及时落实息访息诉责任,从而提高涉诉信访的解决效率,达到减少和避免“烦恼”的目的,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