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被省档案局评为“省特一级档案”
作者:王文清 段争争 发布时间:2009-03-04 浏览次数:614
本网徐州讯:2008年底,铜山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被省档案局评定为“省特一级档案”,这是徐州市两级法院唯一一家通过省特一级档案验收单位,也是该院继2002年12月晋升为江苏省一级档案室,2000年5月荣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后档案工作又上的一个新台阶。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定领导负责制
该院党组和院长办公会把学习贯彻《档案法》,提高法院的档案管理水平,列入了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对档案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题研究,对相关工作进行认真的部署安排,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经费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先后投入资金50万元,对库存所有长期和永久的历史文书档案、诉讼档案和照片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加工,更新了扫描仪等设备,确保档案室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二)精心谋划,定位高远,为实现档案数字化奠定基础
去年年初,院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把争创省特一级档案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量化了工作指标,并由院长同各部门签订了责任状。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同南京立鼎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并顺利进入数字扫描工作,为争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管理,全面完成档案整理、保证档案安全可靠
在继续巩固和完善省一级标准的基础上,该院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增大在档案管理方面的投入,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加快档案信息化进程。
一是重视档案管理队伍建设。该院档案室有 2 名工作人员,平时注重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要求他们积极参加档案管理部门的培训,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打造了一支强干的档案管理队伍。
二是及时完成档案归档入库和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各庭、处、室、队的各类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应归档的材料,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三是档案管理确保安全。建立健全了档案保管、编目、利用、编研、保护、保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为档案室安装了防盗门,并购买了一批灭火器、防虫剂、吸尘器、温度计、空调等设备,达到档案库房“八防”标准的要求。
四是加强档案宣传统计工作。该院以《档案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使广大干警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有了全新的认识,爱护档案材料、重视档案材料、尊重档案人员的劳动已成为全体干警的共识。
(四)开展编研,搞好利用,加强信息资源开发
在坚持做好发文汇集、专题汇编、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的同时,还编写、编纂了《 铜山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1989-2008)》、《各部门年终总结汇编(2001-2007)》等30余种档案编研资料,为领导决策,为综合、业务部门主动提供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档案的服务利用上,进一步完善了检索体系,编制了多种检索工具和专题索引,为案件质量评查及公安、检察、司法机关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和借鉴。
(五)强化服务,发挥职能,完善院史陈列和党建阵地
近期,该院筹建了院史陈列室、党建室,院史陈列室真实反映了该院三十年的历史变迁,再现了建院以来发生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领导关怀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同时该院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指导思想,突出阵地建设,党建工作卓有成效。在院史陈列室、党建室的筹建过程中,档案室为编写人员提供了大量历史照片、实物档案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