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全面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有效化解各类纠纷,32,南通中院下发《实施方案》,在全市人民法庭全面启动“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要紧密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围绕当前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认真排查涉及经济环境变化、关系农村改革发展以及事关民生的案件,认真排查矛盾易激化和当事人可能进京上访的案件。对于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台帐,逐一落实责任制,逐一化解。要全面建立人民法庭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以及与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实施方案》指出,全市人民法庭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多调少判”的原则,努力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水平,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案件纠纷。2009年度人民法庭民事案件调撤率不得低于75%。要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200935之前,全市人民法庭要全部挂牌设立调解窗口,并正常开展工作。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积极运用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等手段,注重与基层政府、村民自治组织等多元化纠纷解决主体的联动协作,构建纠纷解决的全覆盖网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法院要深入调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给辖区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以及各类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深入调查研究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司法建议。要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社会矛盾增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影响,积极探索人民法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要加紧落实人民法庭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创新法律服务形式和途径,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预防和化解经济风险,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