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江苏省徐州泉山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改进执行工作作风,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创新,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该局连续七次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评比中获得第一名,连续七次被上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 200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徐州市十佳政法标兵单位称号,2010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获得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二等奖,十余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市劳模),多次被授予“徐州市政法杰出卫士”、 徐州市十佳法官优秀法官泉山之星爱岗之星等光荣称号,二十余次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无一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公正廉洁执法工作迈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以清理执行积案为契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2008年以来,该局认真扎实地开展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并以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力攻克执行难。三年来共清理执行积案2207件,清理率达100%。在清积工作中,该局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清案工作责任机制,不断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通过采取集中执行、现场宣传、双方当事人对话会、公开曝光老赖、债务公示、悬赏执行等手段,查找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创新执行机制为平台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

 

该局在坚持公正执行的前提下,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合理配置执行资源,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认真总结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的经验做法,该局对所有执行案件运用集中查询、分片查询等高效、集约的方法进行财产调查;通过将执行案件中的财产调查、控制和处置分别由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加强了权力制约,提高了执行工作专业化程度;通过借鉴广东法院主动执行机制的先进经验,强化能动执行理念,对执行工作进行了大胆的尝试与改革,能动执行工作迈进了全省法院的前列。通过执行机制的创新完善,该局的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执行周期大大缩短,真正实现了执行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以推进执行公开为纽带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该局坚持执行工作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积极打造“阳光执行”。通过对执行风险、流程程序、执行进程、执行措施、财产控制和处分情况、中止终结原因等全方位的公开,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参与、了解、监督执行活动的机会和平台,有效压降了30%多的执行信访案件,市级以上涉执信访案件化解率达100%2008年来,该局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媒体记者等参与执行200余次,主动接受监督,使执行公开真正成为了公正廉洁执行的助推器。

 

以坚持和谐执行为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在执行工作中,该局始终坚持因案制宜,讲究执行方法,注重执行效果,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尽一切可能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对于矛盾易激化、群体性纠纷案件,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制订详细的执行方案,选择有利的执行时机,有效避免激化双方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于涉企案件的执行,该局在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想方设法为企业的生存提供有利的司法环境。据统计,2010年,该局执行和解结案992件,执行和解率达72.46%,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08年来,该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活动、通报腐败案件的典型事例等方式注重加强正、反两面教育,增强了执行干警的廉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全局干警在执行工作中时刻保持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多次拒礼拒贿,受到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较好地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