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作为在推崇爱情至上的现代社会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杨某和陈某就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经历了从相识结婚到协议分手的闪电般过程。近日,杨某和陈某分别从金湖县法院的法官手中接过调解离婚的协议书,曾经一见钟情的两人,如今只有感伤速食婚姻给自己带来的伤痛。

 

2010年杨某回金度过五一节时,精母亲好友的安排与陈某在相亲饭局上见面,双方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都还不错。随后杨某回到外地单位上班,陈某留在了金湖本地工作,两人鲜少联系。同年10月,在父母以两人到适婚年龄为由的催促下,杨某与陈某在金湖县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仅凭一面之缘就缔结婚姻,

 

婚后,双方发现两人性格差异太大,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婚后再建立夫妻感情的想法很快被否定,这一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像一块石头沉沉地压在两人心上。20101230,杨某一纸离婚诉状递至金湖县法院,请求从这场闪婚所带来的痛苦中解脱。

 

在庭审中,陈某对于杨某陈述的事实均无异议,也明确表示愿意离婚,但称自己离婚后再婚会存在诸多障碍,因此要杨某赔偿其10万元损失费。看着尚在新婚期内的原、被告完全没有幸福的甜蜜,主审法官多此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场闪婚以一次闪离收场,这场速食婚姻带给他们的或许更多的是一缕苦涩,一丝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