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一份司法建议推动规划建设部门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
作者:朱金龙 发布时间:2009-03-02 浏览次数:566
本网盐城讯:近日,大丰法院收到大丰市规划建设局的一份书面复函,函告该局收悉司法建议书后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执法程序进行完善的有关情况。据悉,该局完善执法程序的相关做法已被盐城规划建设系统全面推广。
大丰法院在审理朱某诉大丰市规划建设局规建行政强制一案中,发现该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法律文书种类不全、文字表述不妥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行使,遂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完备法律文书种类、规范法律文书表述、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等三条司法建议。大丰市规划建设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强制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规范了文书格式和文字表述,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告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履行时效与法律救济途径等内容,从而为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执法程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