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确保司法廉洁公正
作者:吴谷翔 发布时间:2009-03-02 浏览次数:607
本网淮安讯:为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处理办法》,近日,洪泽法院出台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一把手负总责”;二是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汇报;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和各党支部加强配合,同抓共管;四是发挥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管好自身、管好亲属、管好分管部门和人员。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一是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讲话以及材料,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五个严禁”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做到人人皆知,时时牢记;三是及时向全院干警通报因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而受到严肃处理的反面典型案例,并通过查原因、论危害,使全院干警从中受到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发挥联络员宣传、带动、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一是在法院内网上,刊载“五个严禁”及处理办法,让干警互相提醒、相互监督;二是将“五个严禁”规定在法院公开栏内张贴、在法院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向当事人发放印有“五个严禁”规定的监督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全县各镇及有关单位,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四是在本院监察室设置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在本院的互联网网站上设置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四是向干警家属寄送公开信,筑牢党风廉政的家庭防线;五是建立举报反馈机制,对群众署名举报的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做到一件,件件有回音。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查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纪检监督检查力度。一是严格禁止说情打招呼,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建立台帐,对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况的逐人如实登记;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凡是干警与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以及与律师之间存在交往的情况,一律要主动报告,登记备案;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至少每周进行巡查暗访一次,不放过任何违法违纪线索,对重要投诉举报,切实措施进行查实。
五、严肃处理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规定,无论涉及到谁,均严惩不贷,绝不允许姑息养奸、网开一面。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各部门收到或自行发现有关线索的,均要及时向院纪检监察室移送,不得自行消化处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干扰办案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