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六项措施应对金融危机 服务当地企业
作者:方玲玲 发布时间:2009-03-02 浏览次数:467
本网盐城讯:为减少金融危机给地方企业、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射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采取六项措施,服务县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注重事前预防。加强与工商、银行、税务和劳动等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关注县内企业动态,发现企业主有弃企避债可能的,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支持和县相关部门配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稳控,防止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引发批量诉讼。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为立案、出庭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加强诉讼风险释明、咨询疏导和信访接待。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中小企业,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帮助企业缓解燃眉之急。
三是加快案件审理。对必须进入审理流程解决的涉企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企业追回欠款,避免久拖不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是加大调解力度。适用“能调则调,调解先行”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判和执行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政府部门的作用,着力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化解矛盾,缓解企业债务压力。追求审执和谐,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演变为影响全局稳定的隐患。
五是慎用强制措施。灵活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果断采取诉前保全措施,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对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尽量采取查封固定资产、允许使用不得转移等方式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减少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是主动提供服务。变换角色,主动出击,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遭遇的法律问题,提出合理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减少交易过程中的法律漏洞,为企业顺利渡过金融危机难关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