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如皋法院党组根据省高院[2009]43号“关于全省人民法庭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迅速建立活动领导组,制定方案,通过“五项制度”迅速开展人民法庭“三大”活动。

一是领导挂钩制度。在建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吴存银任组长的“三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5名副院长分别挂钩联系5个人民法庭,对人民法庭的“三大”活动进行具体指导、督查。

二是分组推进制度。“三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人民法庭分别指定人员搭建专门的工作班子。三个工作组相互沟通,相互协作,资源共享。

三是每月例会制度。确定每月的25-30日召开一次“三大”专项活动例会,由三个工作组长、5个人民法庭庭长分别交流本组、本庭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个月的活动举措和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三大”活动的开展。

四是司法联动制度。巩固现有的司法联系会议制度,依托乡镇协助执行网络人员,与各镇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以及法律服务所,在所在镇党委统一指挥下,形成紧密型的司法联动机制,主动化解辖区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五是限期落实制度。活动方案要求,三月底前必须完成各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每名法官每月服务企业不得少于一次;各庭民事案件中调撤率不得低于65%;每个庭每个月必须提交一份与经济形势、法院审判密切相关的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信息。这些任务与岗位目标考核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以此强化人民法庭开展“三大”活动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