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五招举措”替企业及时摆脱困境化解金融危机因素影响
作者:覃华炜 发布时间:2009-02-27 浏览次数:1070
本网苏州讯:为了积极应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妥善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诉讼,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采取专项措施,从司法保障上帮助辖区各类企业更好地抵御金融危机影响。近日,该院及时化解了涉及欧资企业尤比恩(苏州)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系列案,全力维护辖区创业投资环境,保障涉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尤比恩(苏州)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系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德国独资企业,受欧美金融危机的波及,其母公司在德国已进入破产保护程序,目前正处在重整阶段。受其影响,尤比恩(苏州)公司因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问题引发了买卖合同、加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系列诉讼纠纷,而尤比恩(苏州)公司的诉讼纠纷是否能够快速审结,直接影响到其母公司重整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园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及时明确审判工作思路,既坚持依法办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同时组织审判人员研究德国相关法律规定,评估其母公司进行破产保护程序后对位于园区的企业及中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拟制诉讼方案,做好分析、评估、预判等工作。对于该企业涉及的合同纠纷,该院办案法官深入研究案情,理清审理思路,加快办案节奏,缩短涉诉企业的诉讼周期;对因资金链暂时断裂引发的诉讼,办案法官尽量通过分期履行,逐步到位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对于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采取集中审理、统一处理的方式,同时积极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度危机,最终使涉及该企业的大部分诉讼通过和解得以有效解决。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主动采取五项措施,更好地为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一是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建立案情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情况通报机制、协调处理机制等,及时向上级党委、管委会报告案情,把握地方党委应对金融危机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法院服务中心大局的主动性。二是加快办案节奏。对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的涉企纠纷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严重威胁企业生存但有对外债权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加大执行力度,帮助其尽快追回欠款。三是慎用强制措施。在实施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时,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对因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挽救希望的涉诉企业,慎用查封企业帐户等强制措施,尽量保证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发放职工工资所需资金。四是善用调解手段。充分发挥诉前、诉中等各个环节的调解功能,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减少不必要的“缠诉、滥诉”,为企业生产发展营造良好经营秩序。五是加强诉讼指导。对诉讼能力较弱的企业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其及时搜集证据和保全财产。对可能出现的诉讼,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