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全面提速清理积案的执行活动
作者:郑新 史友兴 发布时间:2009-02-27 浏览次数:545
会上,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平同志作了《全力以赴打赢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的重要讲话,京口法院副院长刘红斌对我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进展情况作了汇报。目前,列入最高院清理范围的案件中已清理结案72件,清理率达69.2%;列入省高院清理范围的案件中已清理结案30件,清理率为30.3%;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已全部执结,基本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针对目前列入最高院和省高院清理范围的案件,尚有部分未执结,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此,京口法院进一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全面提速清理积案的执行活动。
一、要求全局同志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清理执行积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面对清理的难案时要有不怕难、不怕烦、不怕苦的决心,在目前清理进展情况居全市前列的良好局势下,再接再厉,毫不松懈,坚决全面完成清理目标任务。
二、对清理范围内尚未执行的案件进行透彻分析,一一列明案件未结原因,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分别制定执行方案,限定具体执结期限,并明确责任。全体执行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期限,定期向分管局长进行汇报,确保案件在序时进度内执行完毕。对于被执行人涉及政府部门的,由分管副院长牵头,向相关政法委通报。通过各政法委的协调和各级部门的配合下,争取在清理期限内圆满地解决。
三、加大执行力度。在不影响新收执行案件的情况下,工作重点仍向清理积案倾斜,加班加点执行,通过超长的努力和付出,用活用足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齐心协力,连续奋战,既要确保最高院清理范围的案件件件有结果,又要确保省高院清理范围的案件件件有落实。
四、在巩固集中清理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即建立和完善执行规范机制、执行管理机制、执行考评机制、执行公开机制、执行监督管理机制、执行威慑机制、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